核廢最終處置場址 回饋金總額高達五十億元

中廣更新日期:2009/03/18 06:35

經濟部正式公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的「建議候選場址」為「台東縣達仁鄉」及「澎湖縣望安鄉」,將舉辦地方公投,來選擇最後核廢料落腳處。而選定為最終處置的場址後,回饋金總額有五十億元,包括當地所在的「鄉」至少可獲二十億元回饋金,所在「縣、市」至少可獲十億元回饋金。(戴瑞芬報導)

經濟部終於選定「台東縣達仁鄉」及「澎湖縣望安鄉」,公告為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的「建議候選場址」,接下來就是要舉辦地方性公投決定最後落腳處。

依據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」規定,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,要以場址所在的縣,全縣為範圍,進行公投。公投結果則需要有投票權人過半數投票,且同意票數也要過半同意支持,才算通過基本門檻。

而一旦由地方性公投決定最終場址後,還要依環評法規定,進行「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」,經環保署審查通過,以及「投資可行性研究」再通過後,經濟部才會提報行政院核定場址。

場址核定後,總額高達五十億元的回饋金,就可以依據分配比率進行地方建設。場址所在的鄉鎮,至少可獲二十億元回饋金,所在「縣、市」至少可獲十億元回饋金,而場址鄰近的鄉鎮,則共同分配至少十五億元回饋金,這些高額補助都將按場址施工進度核發,交由地方政府自行運用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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