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晃到白雪的無名BLOG去看看有沒有好玩的東西,結果看到了這篇閒聊文章,讓我好震驚,雖然早上看到有人在留言板跟我說這件事,但是我還是很難接受,直到剛剛看完新聞才知道這是真的,我想讓愛毛媽網誌的同好們也很難相信吧!


新聞引用連結:
http://news.yam.com/ettoday/society/200610/20061020463635.html

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二十日電)喜歡在部落格(網誌)提供影音檔案給網友下載瀏覽的人要注意了。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十九日在台北縣三重市,查獲毛姓女子所架設的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,警方今天將她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
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高雄分隊高雄分隊長林志明表示,四十歲的毛女士因個人對電腦網路架設網站有濃厚之興趣,因此,在「無名小站」網誌成立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
成立至今多年來,其網站瀏覽人次高達兩百二十多萬人以上,每日最高同時上線曾高達上千人次,主要以架設論壇網站之方式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,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。

毛女士為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之設立與管理者,以提供上傳及轉址之方式如當今最紅之歌手周杰倫、陶(吉吉) 、孫燕姿、林俊傑、楊丞琳、同恩、張棟樑等數十名歌手之成名歌曲,供該網站會員非法下載、試聽。

由於已嚴重影響國內影音樂之合法權利,本案經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估,侵權市值新台幣七千八百多萬元以上。保智大隊於十月十一日接獲檢舉,以最快速度完成蒐證,於十九日持板橋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,並會同基金會搜索台北縣三重市同安東街的住宅,成功破獲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
警方表示,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,將毛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新聞引用連結:
http://news.yam.com/ettoday/society/200610/20061020463635.html

年輕人藉由網路取得流行影音檔案已經蔚為風潮,但熱心供檔下載的人要小心別因此觸法。台北縣三重市一名毛姓女子以個人部落格為平台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給網友免費下載,卻因此觸犯著作權法,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19日查獲後,今(20)日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
40歲的毛姓女子因擅長個人網站架設,以「無名小站」網誌為平台,成立「毛媽媽の隋手札記」,以架設論壇網站方式上傳非法音樂檔案或張貼轉址給網站會員瀏覽、下載,並教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。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高雄分隊高雄分隊長林志明表示,由於網站隨時更新數十名當紅歌手的最新專輯歌曲,架設期間,所累積的瀏覽人次高達200多萬人,當日最高上線人次更曾達上千人。

警方表示,保智大隊於10月11日獲報後,短期內完成蒐證,19日會同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持搜索票搜索毛嫌的住宅,並成功破獲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全案20日依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,將毛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;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步判定,此侵權行為可罰新台幣7800萬元以上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一直以來都覺得毛媽是個很熱人助人的媽媽,我也常常去她那裡學很多有關BLOG的東西,也提供很多熱愛BLOG小玩意的同好們教學,沒想到太熱心會變成這樣,希望毛媽一切都能平安沒事。

P.s
 

各位BLOG的朋友們,要注意喔!小心別觸法了,快去把該刪的東西都刪了吧!以後要轉載別人的文或圖都要問問人家喔!對這種事千萬千萬別大意喔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ky518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